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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到了,要去哪裡吃烤肉呢?
小編私房一些烤肉景點,提供給想烤肉的朋友
但是,我知道你想說準備烤肉食材
還有哪些地方可以買到:


是一件很困擾你的事情,是不是呢?
今天我教大家,怎麼樣有效準備食材,又不浪費的做法吧~~

三、依據該刊報導,尹先生曾公開表示:「只有南山人壽持股中信金控股權,其他潤泰集團等都沒有買進,因為只要南山人壽投資的標的,潤泰就不會買;同樣地,潤泰投資的,南山人壽也不會碰,總之,就是『涇渭分明』。」而該刊亦提及,「原本第三大股東南山人壽持股悄悄攀升,逼近5%,儼然已躍為中信金控第一大股東。」如此一來,在南山人壽增加中信金控持股的同時,尹先生的潤泰集團及鑒機資產管理公司買進中信金控股權,顯然有違尹先生自己說過的話,似有誠信問題!

一、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簡稱「金控法」)第16條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構申請核准。依據該刊所述內容,「而目前應該已經有掌握一半(接近兩成)。嘎拉賀」此舉是否涉及違反金控法持股超過一定比例未申報、未事先申請核准之問題?

「尹衍樑今年三月才布局的鑒機資產,加上南山人壽,已經吃下近20%的中信金;持股不到3%的辜家,81%~85~的持股西屯路2段吉本巷泉源路都質押借款,這樣,勝負還需要怎麼猜測嗎?」(李遊博/綜合報導)

二、根據證券交易法(簡稱「證交法」)第43-1條規定,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取得股份之目的、資金來源及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若該刊報導內容屬實,相關人士及公司是否已違反證交法,未依相關規定揭露、申報?

有影無?中信金經營權將風雲變色?週刊報導,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近來利用關係企業偷偷加碼中信金,目標是取得中信3成股權後,再合併自己投資的南山人壽,如此,總資產將超過8兆,一舉超越國泰金與富邦金,奪下金控新龍頭。忠勢街

蔡玉真說,「尹衍樑+林陳海+蔡友才,當然會嚇死辜大少,不管實質的持股戰、外資戰、委託書收購戰、媒體戰,辜都居劣勢」。

《今周刊》第1026期報導中信金控經營權爭奪戰開打,報導說,事態越來越明顯,如果,這是一場「尹(衍樑)、林(陳海)、蔡(友才)結盟」的大局,想要聯手吃下中信金版圖:擁有潤泰、南山的尹衍樑身價達到千億,銀彈實力無庸置疑;低調的林陳海更是口袋深不可測的營建大亨,加上過去蔡友才領銜的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曾被媒體喻為「最會賺錢的銀行」,連年創下官股銀行最賺錢的紀錄,賺錢能力還勝過許多民營銀行,可說前所未見,也因此經營能力備受業內肯定。「這三位大腕如果真在這場大局中結合,實力不容小覷」。

四、潤泰集團及鑒機資產管理公司近期增加中信金控持股之期間,中信金控股價已有一波漲幅,其中是否刻意運用南山人壽之持股為潤泰集團及鑒機資產管理公司護盤的意圖?抑或避免當中信金控股價下跌,而造成潤泰集團及鑒機資產管理公司之損失風險?不禁令人懷疑,其間是否有不當拉抬股價、操縱股價之嫌?似有利益衝突之情事!

對此,財經名嘴蔡玉真說,這件事情早晚是要發生的,因為官司纏身的辜仲諒搞了太多違法的事了,回鍋主掌中信金當接班人幾乎不可能!

她還說,「一樣是奸商,弱弱強食是必然的,37%的外資是關鍵,可是,大家心裏都明白『尹衍樑VS辜仲諒,你選誰?』更何況辜家在中信金向來是『無產階級專政』,股權少,又大量質押,99%以上乃兵家常事。中信金搬光了,他向上二街們也沒任何損失」。

對此,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總經理吳一揆發表聲明,提出四點質疑:

她也指出,當年只有建華銀行的尹衍樑,拿下南山人壽之後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吃下中信金把事業組合的更完備,並作好獨子尹崇堯的交棒,怎麼看,他還是厲害角色!

「這顆震撼彈正宣告明年六月的中信金董監改選,戰中山路金星一巷爭已經開打!」

樹德十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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